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称为国家标准。对我国而言,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对全国国民经济和技术发展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对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在国家的某个行业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对我国而言,是指当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由行业标准归口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发布。
行业标准发布后,行业标准归口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应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同一标准化对象、同一主题内容,不得制定不同行业标准。在公布相应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实施力度的约束性讲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保障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满足国家公共管理的需求,而需在全国或全行业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即为强制性标准;其余为推荐性标准。